江西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2015年下半年招聘巡防队员80人公告
2015-12-06 23:04:45   来源:   评论:0 点击: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按照《九江市公安局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经报请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委、区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巡防队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按照《九江市公安局开展向社会力量购买警务辅助人员服务试点工作推进方案》要求,经报请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委、区政府批准,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巡防队员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岗位职责: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控及治安巡逻等人民警察辅警工作。

三、招聘基本条件及程序:

(一)招聘条件:

18至35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199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男性公民,身高1.68米以上,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品行端庄。热爱巡防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大学毕业生、警校生、退伍军人、有特殊技能(如驾驶、计算机技能、会外语、哑语等),有群众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巡防队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以及考察政审,择优进行聘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者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本及退伍证和2张1寸照片,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退伍证、驾驶证等其他相关复印件),如实、准确填写《巡防队员报名表》。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12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浔阳区公安分局巡防大队(九江市庐山路18号,浔阳公安分局院内)。

(二)资格审查:

浔阳区公安分局将根据报名者填报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已取得的考核及录用资格。

五、笔试及面试:

暂定12月中旬,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政审:

笔试、面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政审程序,合格者方可聘用。

七、工资待遇:

录用后,经过培训上岗,经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用工协议。基本工资1800元(含有关社会保险费用),加绩效工资、安全奖等总工资人均2000元左右。工龄工资、抓获嫌疑人奖励等另行计算。

八、劳动合同:

1、新聘用巡防队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协议》,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新聘巡防队员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按协议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巡防队员劳动合同原则上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巡防队员现实表现,可协商续签合同。

3、合同解除。合同期内,凡有违反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管理规定,纪律作风涣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身体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等情形的巡防队员,经巡防大队研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收回所配发的标志装备。

4、合同期内,因本人意愿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申请。

本公告由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2-8195110(办公时间)

13133665432 (晚上22:00前)

联系人:胡海金 陈轶慧

原标题: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招聘巡防队员公告

九江市公安局浔阳区分局

201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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