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下发的《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我县公安消防员队伍建设,规范合同制消防员招聘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公安消防部门招聘合同制消防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和岗位
招聘单位:上饶县公安消防大队
招聘岗位:合同制消防员
招聘人数:共20人(其中:战斗员12名,消防文员2名,驾驶员2名,炊事员2名,保洁员2名)
岗位条件
岗位 | 人数 | 基本报考条件 |
战斗员 | 12 | 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 |
消防文员 | 2 | 女性,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 |
驾驶员 | 2 | 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持有B2照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 |
炊事员 | 2 | 年龄50岁以下,男女不限。工资面议。 |
保洁员 | 2 | 年龄50岁以下,男女不限。工资面议。 |
备注 | 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校毕业生,有车船驾驶或机械维修等技术专长和灭火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并予以优先考虑。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记录,工作中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志愿献身消防事业。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含)以后出生,1997年5月1日(含)之前出生)
(三)男性,1.62米以上(含),女性,1.50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无口吃、重听、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双眼裸视4.8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无残疾,身体、心理素质好。(具体条件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按照报名、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实施(消防文员加试电脑操作、驾驶员加试路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上饶县消防大队办事大厅,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4日到5月1日。
2、 资格审查: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学历证明、驾照、退伍证(其中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6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