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专职消防队员。具体招聘条件及待遇如下:
一、 招聘岗位
1、县本级专职消防队员35人;
2、乡镇专职消防队员27人;
(具体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南昌县2016年专职消防队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灭火救援工作;
(二)男性,年龄18周岁到30周岁;现在南昌县消防大队从事灭火救援工作,且聘用时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现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聘用时间以南昌县消防大队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有流动后又录用的人员,以最后一次录用时间计算;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四)驾驶员岗位需持B2\B1\A2\A1照,两年以上驾龄,年龄45周岁以下,不限学历;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8年5月17日(含)前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5年5月17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0年5月17日(含)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指1970年5月 17日(含)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板脚),无纹身、驼背,无高血压、心脏病、急慢性肝炎、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5.本县财政拨款(2016年4月30 日在册的)的在职公安辅警、交通协管、禁毒工作人员、城管协管员不得报名;6.符合报考条件的派出所巡防员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可以报名,但考录之后不得兼职;6.被单位辞退的人员不得报名;7.其它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6日工作日上班时间(本次招聘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招满后本公告撤销)。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管理科。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或退伍证(报考特殊岗位的还需提供相应岗位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下载、填写完整的《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纸质版1份。
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2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③消防大队自聘的人员需提供首次参加工作的工资发放表、每年12月份的工资发放表;通过南昌县人社局招聘的消防员以南昌县人社局备案的数据为准。
④派出所巡防员报名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⑤中共党员需提供入党志愿书或党委批准入党的材料。
四、考试方式
考试开考比例为2: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确需调整再另行公告),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40%)+面试(20%)+量化考核(40%)。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量化考核标准(40%):
2016年南昌县编外专职消防队员量化考核评价表
备注:同时具备两项者,取最高分。不重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