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部分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管理工作人员1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15年9月底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5个。详见附件《南昌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工作经历。三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2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三年及以上,五年及以上工作(本专业工作)经历,指2010年及以前毕业从事工作(本专业工作)五年及以上;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年满18周岁,指1997年4月22日(含)前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89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84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79年4月22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南昌县部分单位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4日至5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并填写《南昌县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同时准备一寸照片3张。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50元。
(4)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由人社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生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相似相近专业不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