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省石城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2人公告
2015-08-04 22:24:1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做好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见附件。(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1、身体健康

 为做好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条件要求

(一)公开选调职位名额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具体职位、名额、条件见附件。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要求

1、身体健康,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报考对象必须是经单位同意报考的县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干部身份人员,近年来通过选调的人员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3、教育系统中小学教师纳入本次11个单位部分职位公开选调的报考对象。

4、报考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须达到3:1比例以上方可开考。如该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公开选调或调减选调职位名额,如开考则须经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该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才能确定为面试对象。

5、除接待服务中心、团县委青少年活动中心外,报考其它单位人员的年龄统一为40周岁以下 (1975年8月1日之后出生)。

二、公开选调程序

(一) 发布通告

2015年8月4日前在县党务公开网、县政府网站及有关媒体发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通告。

(二)报名

1、时间:2015年8月12日至8月13日。

2、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中心A212会议室)

3、报名须提交的资料。⑴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⑵所有报考对象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 张。⑶报考人员须填写《石城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所有报考对象限报一个职位。

5、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或有关部门正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不得报考。

6、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7、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三)笔试、面试、考核

实行笔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考核占20%。

1、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8月17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笔试采取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所有选调职位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专业科目为公文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初定2015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考公共科目,2015年8月18日下午3:30——5:30考专业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将成绩向社会公布(加试公文写作的职位按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各占50%折算为笔试成绩)。

原按程序经批准办理了借调手续的人员,按借调年限每年给予1分的加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按选调职位名额的1:3的比例,以笔试(含借调加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2、面试

面试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30分。面试时间:2015年8月22日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选调职位名额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笔试折算成绩、借调加分、面试成绩)确定考核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3、考核

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重点对报考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考核。总分为20分,主要分为民主测评和奖励。考核时间:2015年8月25日前。

⑴民主测评。分值为5分。参加测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各单位的干部职工(20人以下的单位,所有人员全部参加,20人以上的单位随机抽取20人参加),按优秀率计分。借调人员在借调单位进行民主测评。

⑵奖励分。分值为15分。2010年以来个人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县级表彰的按10分、8分、6分、3分计分,同年、同项目按最高级层次表彰计分一次,奖励分累计不超过15分。

(四) 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折算后,加借调加分及面试成绩加考核得分计算为总成绩,以选调职位名额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按笔试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职位报考对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在报考对象工作单位或有关媒体公示7天。

(六)调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由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调动对象,报经县委或县政府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石城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晓波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赖木生同志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黄衍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黄坚、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优明、县编委办主任张慧惠、县财政局局长李安民为成员,领导小组设办公室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黄衍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到办公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公开选调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程序,照章办事。要严格把好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

(一)本次选调免收报考费,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据实拨付。

(二)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方案另行制定,单独组织考试。

原标题:石城县201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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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石城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选调职位信息表.doc

2.2015年石城县直事业单位选调报名表.doc

石城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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