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聘用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法警2人
(一)聘用条件
1、高中以上文凭;
2、年龄35周岁以内,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富有工作责任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限男性;
4、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优秀者可续签;
5、有部队经历者优先。
(二)薪酬面议
二、聘用见习大学生3人
(一)聘用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热爱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善于沟通,熟悉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操作;
4、年龄25周岁及以下,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优秀者可续签。
( 二)薪酬面议
三、报名事项
有意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于2015年2月5日前与石城县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
联系人:周法官 15083752898
石城县人民法院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