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决定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20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临床一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职位 招聘名额20人,其中:县医院13人,县中医院5人,县妇幼保健院2人。具体名额及职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品德好,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热爱卫生事业,身体健康并无残疾,能胜任报考岗位医务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4.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案人员及本县医疗卫生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包括2010年以来的辞职人员)不得报考。 5.非本县在职人员报名须符合人事调配条件并经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名证明。 (二)学历条件:各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所指学历均为第一学历,且属全国普通医学院校全日制计划内招生。 (三)年龄条件: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或医学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人才要求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要求3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条件:报考考生第一学历毕业专业需与公示职位专业相一致或注明专业分流方向[如临床医学(**分流方向)],妇产、儿科专业职位除允许本专业考生报考外,临床医学专业也可报考(注明其他专业分流方向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5日至2013年11月20日(国家法定公休日除外)。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打印件一份,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本人填写的《宁都县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技人员到卫生系统工作报名表》1份,已婚报考者需递交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不影响录聘的证明。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一个职位。 (二)报名地点:宁都县卫生局人事股(五楼),联系电话0797-6811366。 (三)报名方式:只限考生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四、资格审查 (一)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布审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虚假行为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生报名时即进行现场初审,报名结束后将结果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考核方式 录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本次招聘采用考核方式确定录用人员,考核方式主要为面试,面试总成绩100分,面试采用专业提问答辩方式,面试方案详见附件2。面试时间:2013年11月30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录聘原则 录聘原则为当某职位形成有竞争(即面试人数多于招聘人数)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检;当某职位不能形成竞争(即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进入体检,不予录用。如拟录人员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录聘: 1.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2.职称高者优先; 3.学历(第一学历)高者优先; 4、毕业时间早者优先。 七、聘用 (一)所有拟录聘人员应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聘。 (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政审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 (三)对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放弃考核政审和放弃录聘等原因造成的缺额可根据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后本人放弃录聘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四)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录聘的人员进行审核后,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拟录人员经上级批准并通知其本人后,10天内未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八、聘用待遇 录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纳入所在单位编制管理,一经聘用,在录聘单位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本次录聘的卫技人员受聘3年内未获得执业资格的给予解聘,解除工作关系。 本方案解释权归宁都县卫生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部分紧缺卫生专技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宁都县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技人员到卫生系统工作职位表 附件2:宁都县采用考核方式直接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卫生系统工作的面试工作方案 附件3:宁都县2013年直接录用大中专毕业生到卫生系统工作报名申请表 宁都县卫生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和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