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信丰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公告
2013-07-01 15:37: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现就2013年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及人数截止2013年6月25日,共有2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要求,现就2013年我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及人数

      截止2013年6月25日,共有28个机关事业单位提供134个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详见附1. 2013年信丰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表)。6月25日后的见习单位及见习岗位信息将另行发布。

      二、招收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身体健康。

      (二)2011至2013年毕业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且历年来从未参加过见习。

      (三)具备拟报名见习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见习岗位表)。

      (四)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

      三、招收程序和方法

      由各见习单位自行组织报名和考核录用。

      (一)有见习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根据见习单位及岗位的要求选择见习单位,携带报名登记表和学历证、报到证、户口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见习单位申请报名。历年来已参加过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能再报名,见习单位所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如有重复见习,不得为该高校毕业生申报见习补贴。

      (二)见习单位对申请本单位见习的高校毕业生组织面试,择优录用。

      (三)见习单位持《信丰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录用备案表》到县就业局开具《见习通知单》,见习单位和见习生签订《信丰县高校毕业生见习协议书》,安排见习。

      四、见习待遇

      (一)见习工资:高校毕业生见习工资先由见习单位按月发放,工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我县目前最低工资标准(1070元/月)。

      (二)见习保险:见习生上岗后,见习单位必须立即联系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联系人:梅萍;联系电话:13576696758)办理见习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期一年,保费100元/人。见习单位不得自行变更保险公司、险种、保费标准。

      (三)签订见习协议书: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由见习单位与见习生签订见习协议书。

      本公告的附表可登录信丰就业创业网(http://www.xfjy.gov.cn)下载。

      咨询电话:0797-3368218

      附:1、2013年信丰县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收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表(第一批)

      2、信丰县高校毕业生见习报名登记表
信丰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

二0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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