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瑞金市公开选调2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市委政法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室工作人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其中检察事务岗1名、检察文秘岗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瑞金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工人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作风扎实,品行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检察事务岗专业不限,检察文秘岗为中文及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4.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办公软件的操作应用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合格证书,且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满三年的为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2)近两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选调程序
按公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拟任人选、试用、调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按70%、3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
(一)发布信息。在瑞金电视台、瑞金报、瑞金市人民政府网等新闻媒介或以其他方式发布选调信息。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28日—2013年7月8日。
2.报名地点:瑞金市委政法委政治处(瑞金市公务大楼909室,联系电话:0797—2557106)。
3.报名需带材料:
(1)《中共瑞金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并在报名表签署意见,再由公选领导小组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5:1方可开考,少于此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选调所要求的报考条件和资格不符的,当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检察事务岗的笔试主要是法律等知识测试,检察文秘岗的笔试主要是公文写作等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将参加面试人员的笔试和面试成绩以7:3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成绩统一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并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列,按选调人数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向社会公布考察对象名单。
(六)组织考察。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公选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调职位作出评价,尤其注重考察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决定拟调人选。由公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如领导小组认为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该职位选调名额。
(八)岗位试用。对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三个月。
(九)办理调动手续。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附: 中共瑞金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瑞金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