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招考区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力量,更好地为开发区经济快速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名区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2名。
1、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身高1.60m以上,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对有酒店旅游管理、后勤服务接待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接待中心主管1名。
1、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餐饮企业同岗位工作经验;
2、女性,身高1.60m以上,具备良好形象气质及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熟悉餐厅营运系统的建立与推行,以及各项管理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
4、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具有服务意识;
5、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及团队精神;
6、善于与人沟通,工作踏实,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7、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责任感强。
8、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0日—12月28日;
报名地点∶赣州开发区办公楼五楼5105办公室
联系人∶朱道莉
联系电话∶0797—8371336,13576799063
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凡符合以上条件并有意者,请带上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和自荐材料一式三份(附近期同底免冠照片),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接受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的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接通知后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考察
由区人事、纪检、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面试小组进行面试,面试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和试用
1、体检。根据考生面试考察情况,接待中心主管按招聘人数1:1、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为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
当出现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时,在进入面试前10名人员中递补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核体检合格者经招聘面试小组研究同意后报区党委,确定为试用对象。
2、试用
接待中心主管按招聘人数1:1、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试用对象。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按核定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按1:1的比例确定正式聘用人员。
3、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对招考有关工作均在赣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gzkfq.gov.cn)进行公示。
(四)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区党委批准确定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按《赣州开发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赣开办发[2009]40号)管理。人事关系及档案实行人事代理;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赣州开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赣州开发区机关事务与政府采购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