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市县乡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2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在招聘人员中,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应达到1:3以上,对招聘岗位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及紧缺岗位,经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1:2。现将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予以公告。请报考了已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考生于8月13日9:00—17:00登录吉安人事考试网“2012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网上报名专题”考生报名入口改报职位。
未按规定时间改报职位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按《2012年度吉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属现场报名的岗位,若考生在网上进行了报名的不予认可。
附件:吉安市201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职位一览表.xls
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