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九江财政局考选公告
2012-11-20 11:29:4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了充实市财政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选有关规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市、区、山)财政系统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
  
  为了充实市财政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选有关规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县(市、区、山)财政系统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中,公开考选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考选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见附表1)
  三、考选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县(市、区、山)财政系统和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事财务工作的符合本次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所有人员。
  四、考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所在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工作人员除外);
  3、大专及以上学历,财政、财务会计、金融、审计专业毕业(具体专业参照《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或取得财会中级以上职称的,不受学历及专业限制;
  4、从事财政、财务工作3年以上(须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
  5、无计划外生育;
  6、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五、报名方式与时间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26日至28日8:30-17: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九江市财政局人事科。
  联系人:焦足华    联系电话:8581772
  (二)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6张;
  5、县级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报名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报名表格信息,并对所填报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选人数与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必须达到1:4及以上,报考人数不足笔试开考比例要求的,削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六、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考选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全过程,如在考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终审由市人保局负责。
  七、笔试
  1、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财政财务业务知识》
  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不公布题型),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分值100分。
  4、准考证的领取:由考生到市财政局人事科领取。
  5、笔试成绩公示:考生笔试成绩报考选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6、面试入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选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末位入围成绩并列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可递补一次。因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相应削减或取消考选计划。
  八、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考生可旁听。
  4、面试成绩的公布:面试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名考官的评分平均值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由该面试主考官当场向考生宣布。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总和计算。
  6、体检入围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选计划数1:1比例,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因资格复审及其他原因产生的考选岗位空额递补一次。
  7、入围人员公示:入围体检考生名单由本次考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体检由市人保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及其它原因出现的缺额递补一次。
  十、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市财政局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考选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调动
  考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考选人员,并将拟考选人员名单在九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调入手续。
  十二、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参照公务员考录收费标准执行,即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面试费50元。
  体检费由受检医院按规定收取,费用考生自理。
  十三、监督方式
  来信、来访由市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和处理结果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8211587
  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8581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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