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精神,为确保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抚州一中、临川一中、临川二中、抚州市实验学校、崇仁师范)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对象
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笔试入闱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且已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并合格的人员。
三、面试与岗位比例
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款“按以下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5人及以下的岗位,比例为1:3;6人到10人的岗位,比例为1:2.5;11人及以上的岗位,比例为1:2”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第二条、第五条第二款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此次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如出现入闱面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低于规定比例的情形时,岗位数不调减,但拟录取对象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该岗位所在面试学科组实际面试对象的面试平均分或本次全部面试学科组实际面试对象的面试平均分。
面试对象如在面试时出现迟到、缺席、自动放弃及违纪等情形时,其面试成绩均按零分处理,且其成绩不计入面试组人数和总分。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中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和录用资格。
四、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抚州市实验学校(抚州市钟岭大道市政府大院旁)
全体考生于8月15日早上6:30,到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一教学楼三楼集中点名、抽签、并按抽签顺序依次备课、面试。面试一天内完成。
3.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各学科说课内容范围详见《2015年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教材内容范围》附后。
4.面试考官:根据面试对象的学科结构和人数进行统一分组,每个面试组聘请5—7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小学教师组成面试考官组。考官全部在市外聘请。
5.面试考点管理:面试考点实行封闭管理,面试对象、工作人员和考官进入考点前均应将所有通讯工具交由监督员统一管理,否则作违纪处理。
五、面试流程
(一)领取准考证:面试对象须于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时前,凭有效身份证到抚州市实验学校多功能报告厅领取《面试准考证》,并接受面试培训。
(二)抽签与候测:面试对象须于2015年8月15日(星期六)上午6:30时前,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到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一教学楼三楼候测室抽签确定面试次序,领取面试号牌,并在原地集中封闭候测,候测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候测室。
(三)面试
1、备课:备课室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教学楼四楼西边第一个教室内。面试对象凭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和面试号牌,由工作人员按抽签次序引领进入备课室,领取说课题后撰写说课稿。各组首位面试对象进入备课室时间分别为上午7:30时、中午12:00时,备课时间为1个小时。此后每隔10分钟,下一次序号面试对象由工作人员引入备课室备课。备课所用教材、备课纸和笔均由备课室提供,面试对象在规定的备课纸上书写学科组、抽签号和说课课题,不得随带任何资料、稿纸和笔进入备课室,不得书写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
2、面试:上午各面试组第1号面试对象于8:30时,下午各面试组有关面试对象于13:00时由备课室工作人员引导,凭面试号牌进入面试室进行说课。面试前须将说课题交给主考官。面试结束后须将说课稿交给主考官,由考官互相传阅进行综合评分。面试过程中,面试对象不得向考官泄漏自己的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以舞弊论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须由联络员引领到候分室进行候分。
现场说课时间每人控制在10分钟以内。说课结束前1分钟,由监督员提醒面试人员注意说课时间,说课时间超出10分钟的,由监督员及时宣布终止。
(四)评分
各面试组5-7位考官分别独立对面试对象的说课评定分数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按其他考官评定分数的平均分确定面试对象的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小数点后第3位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计算。
(五)候分
候分室设在抚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二教学楼一楼东面第一教室。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须在候分室安静候分。面试成绩确定后,由统分员填写《面试成绩通知单》并签名,经监督员审核签名后,由联络员送交候分室工作人员,由候分室工作人员当面告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须在《面试成绩通知单》上签字确认。如面试对象因某些因素拒绝签名,则由候分室工作人员签名,并将有关情况记入《面试成绩通知单》。
六、面试对象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赣教发〔2015〕1号文件和《江西省2015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规定,中小学教师岗位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两科总分200分,考生实际得分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而考生实际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120×(50÷200)+80×(50÷100)=30+40=70分。
七、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对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时,笔试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进行体检。再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报市政府审批。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8263403、8222130
监督电话:0794-8263430
附件:2015年抚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面试教材内容范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