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编制情况及教师队伍现状的实际需要,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拟从乡镇中小学教师中择优选调部分教师到县城中小学任教。为使选调工作有章可循,有序推进,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条件
1、本县在编在岗的乡镇学校教师可自主选择报考中小学岗位;
2、正式在编在岗且在农村从教3年以上的教师(即2012年9月以前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3、选调人员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学历和具备所报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在所报学科岗位有任教该学科满3学年以上经历(由教师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并公示,报名时交证明材料);
4、无违法和违纪记录;现任小学教师(除村完小及教学点教师外)近三学年在校内6次绩效考核排名中,有4次以上居校内前一半名次(含一半名次);现任初中教师近三学年内前5次绩效考核排名中,有3次以上居校内前一半名次(含一半名次);
5、教师个人报名表经所在学校初审后,由学校签字盖章同意。
三、选调计划
2015年度县直中小学共选调教师106人(含武安锦城小学15人)。其中:
小学教师89人:语文38人,其中武安锦城小学3人;数学30人,其中武安锦城小学5人;英语14人,其中武安锦城小学2人;音乐2人,特教学校和武安锦城小学各1人;美术2人,特教和武安锦城各1人;武安锦城小学体育2人、计算机1人;
初中教师17人:语文5人、数学3人、英语3人、物理2人、生物2人、音乐1人、计算机1人。
四、选调办法
(一)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要通过笔试和面试说课相结合(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择优选调。
1、笔试成绩(100分):70分为学科专业知识,30分为相应学科相应学段说课稿,并按学科分小学和初中岗位进行命题(音乐、计算机学科采用统一试卷)。
2、面试说课成绩(100分):按照相应学科岗位,参照教师招聘考试说课形式进行。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排名,并按岗位数的1:1.5比例确定入闱人选,再进行面试说课。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考核不合格,并一票否决:
(1)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不符条件的;
(2)近三年有违法违纪,受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的;
(3)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各学科选调计划职数的2倍,选调岗位数达到10人以上的,则报名人数达到该学科选调计划职数的1.5倍即可,否则,按相应比例减少选调职数。
(三)报名结束后及时公示报名情况,笔试阅卷结束后及时公示笔试成绩及拟定面试名单,再行面试(面试时间再行通知)。
(四)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说课成绩累计后,结合考核结果,凡符合选调录用条件的,相应教师按所报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同岗位最后一名入围者出现并列时,以教龄长者优先,如教龄相同时,则以年长者优先;入围者选岗出现分数相同时也照此原则进行)。
(五)选调教师入岗后未满三年不得申请调动岗位。
五、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
1、符合报考条件者下载本方案后所附申请表格(A4纸张打印),交学校签批,并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2寸近期免冠彩照3张到武宁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办理报考手续。
2、时间:2015年7月24日上午8时—2015年7月24日下午5时,一天时间。
3、地点:新区县教体局四楼会议室(新区东区第二排与交通局共办公)。
(二)笔试
1、时间:2015年7月29日上午9:00—11:30
2、地点:武宁六小
六、组织领导
(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兰浩林 | 县政府副县长 | |
副组长:张 勇 |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 |
邱立平 | 县教体局局长 | |
魏小宁 | 县编委办主任 | |
成 员:郑传先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 |
余 平 | 县教体局副局长 |
(二)考生资格审查小组
邱立平同志任组长,郑传先、余平同志任副组长,何弋隆、黄宋闽、翁第森、张立新同志为成员,负责对考生资格集体审查。
七、组织纪律
县城中小学选调教师必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不准擅自借调和选调公办教师。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和保持教师队伍管理严肃性和规范性。
附:2015年县城学校选调报名表.doc
二0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