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有关招录文件精神,报考南昌市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参加体能测评。现就体能测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能测评时间:2014年7月1日。
二、体能测评地点: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地址:新建县320国道旁曹家桥,市内乘117路车直接到达,也可乘224、219路车到新建县开关厂转乘中巴车到达)
三、体能测评标准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
1、考生请于7月1日上午7:40前持本人身份证和30元体能测试费到南昌市人民警察学校参加体能测评,逾时未到作弃权处理。
2、考生根据个人需要自行准备好测评所需服装、鞋帽、饮用水及食品等物品,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在测评期间请关闭所有的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论处。
3、在体能测评现场需听从指挥,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意离队,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带队的警官报告,因个人原因测评时喊号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4、体能测评成绩,考生应当场签字,以示负责。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