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对象条件:
(一)岗位及要求
1、交通协警员90名(岗位代码140301)要求公安学校、司法警官学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2、交通协警员3名(岗位代码140302)要求计算机网络类专业本科(学士)毕业。
3、交通协警员7名(岗位代码140303)要求(道路)交通管理(工程)、交通工程、电子信息与自动化类专业本科(学士)毕业。
(二)招聘对象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
2、要求男性,年龄18—30周岁(1984年6月1日—1996年5月31日出生 ),身高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无传染性疾病;
3、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原聘南昌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协警队员符合上述招聘条件也可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6月30 日至7月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随同《报名表》(网上下载)一并提交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准备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2张。报名时缴纳考试费50元。
三、考试方式:
1、140302、140303职位协警考试采用笔试方式(不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2:1,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经济管理、科学技术、公文写作)。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140301职位交通协警考试方式视报名人数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7月7日—7月8日上班时间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四、入围人员确定
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入闱人员,其中:
1、岗位140301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毕业时间先后顺序排名;
2、岗位140302、140303人员末位并列依次按报考专业相同工作经历时间长短、毕业时间、学历高低先后顺序排名。
五、体检、政审:
入围人员参加体检、政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政审,政审由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交通管理大队共同进行。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制管理。政审合格拟录用人员办理试用期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聘用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合同期采取一年一聘(考核合格可续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待遇:
1、交通协警员由南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进行集中管理,配发统一的制式服装。
2、交通协警员工资待遇为基本工资1537元(含“五险”个人缴交部分),岗位津贴120元,绩效工资293元,加班补贴300元,工龄工资50—250元(工作满一年以上工龄工资每年递增50元直至250元止)。
3、单位为受聘人员缴纳“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其中单位负担部分由县政府财政解决,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八、其他
1、招聘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2、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cxrenshi.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85712813)。
4、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