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作风,正党风-----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会议
2012-12-19 14:45: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改作风,正党风-----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12月17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
        改作风,正党风-----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学习中央“八项规定” 

1217,省政府法制办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传达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全办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畅谈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的体会和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认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为全党和各级领导干部作出了表率。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不仅关系着干部个人的品质和形象,更关系到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中央政治局此次举措,对社会风气的引导,对各级干部作风的培养,具有“上行下效”的示范功能。新的中央领导集体作出庄严承诺,并率先垂范,这是党之幸事、国之幸事、民之幸事,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会议强调,全办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领导中央“八项规定”,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将“八项规定”作为政府法制干部行为准则,改进工作作风,端正党风。

会议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的“八项规定”,要切实落实到工作实际中,要将作风建设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制定具体的考评内容和考评方案。结合政府法制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从五个方面把握,即“深、实、细、准、效”。“深”,就是要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到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实”,即就是要作风扎实,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细”,就是要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全面掌握情况;“准”,就是要分析矛盾,发现问题,善于把握规律性的东西;“效”,就是要提出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办法,制定的法规政策有较强的操作性,做到出实招,见实效。把握了这五个方面,才能更好地发挥政府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的作用,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江西作出更大的贡献。(省政府法制办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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