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50人公告
2017-11-11 10:00:35   来源:江西人事考试网   评论:0 点击: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2日12:00

根据工作需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要求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职位代码:201)50人,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1.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不强调输入法,不使用语音伴侣);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28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即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速录员资格者、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或有法律工作经历者优先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能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法院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有关体检要求。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培训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至11月22日12: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进入报名系统并上传电子照片。

3.本次报名考试费为50元/人,网上缴费人数为最终网上报名人数。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4日17:00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周六)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全部为客观题。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比例不足时,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

根据考生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1:4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查、技能测试。末位分数并列者,一并进入。

后续事项请关注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或南昌市人力资源市场公众号(微信号:ncrc78)。

(三)技能测试

入围考生统一安排进行中文录入速度测试,要求每分钟80字以上(听打,不强调输入法,不使用语音伴侣)。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技能测试不合格人员不予进入后续环节。产生的缺额从未入围考生中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笔试、技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入围名单进行面试。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四)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笔试和技能测试后再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

(5)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后续环节。对资格审查中资格不符被取消人员产生的空缺,从所有未入围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末位分数并列者,可同时递补。

资格审查合格后,每人现场缴纳入围面试费5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8分钟。

3.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

按招录计划人数根据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健康体检,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费用自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笔试、技能测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昌人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实行劳动人事保障代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二年一签,试用期2个月)。

(九)培训

对拟聘用的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

四、工资待遇

1.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人均年薪5万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防暑降温费及社保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

2.另设年终考核奖,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制式服装;

3.单位提供工作餐,出差补助按在职人员同等对待。

五、联系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东湖区人民法院 0791-86827070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91-87838368

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91-86691206

本公告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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