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县人民医院发展需要,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上犹县人民医院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略)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三、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合同制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5名。
四、报名条件
(一)一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目前身体条件应适应岗位要求;
3、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全日制中专以上(含)学历,已经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后出生),本科放宽至30周岁(1986年4月1日后出生),护师职称的放宽至32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在二甲综合医院工作2年以上工作经验(指工作时间至2016年4月1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的放宽至32周岁(1984年4月1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行政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打架、斗殴、偷窃、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4、不符合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含2016届毕业生)。
五、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 2016年4月21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上犹县人民医院护理部(老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4、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上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5、报名审核人员根据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审查人员在报考人员填写的《上犹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
6、准考证领取时间:2016年4月23日。
六、招聘程序
1、笔试: 2016年4月26日上午9 时正。
地点:上犹县人民医院门诊综合大楼九楼会议室。
2、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
3、面试: 2016年4月28日,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地点另行通知。
4、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
5、成绩统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按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则并列录取。
七、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结果公布3日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
3、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犹政府网、上犹新闻网、上犹县人民医院公示栏、微信公众号平台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及有关政策、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到,即与上犹县人民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上犹县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定为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3、聘用人员不入事业编制,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资报酬按照医院所在科室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其待遇按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5、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组织领导
此次招聘工作在县卫计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上犹县人民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7-7139103
监督电话:0797-713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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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犹县人民医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