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圩镇管理建设,充实城管队伍力量。营前镇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城管工作人员3名。
二、报名时间:
自发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止。
三、招聘条件
1、男性。原则上年龄30-40周岁(1985年6月19日以前出生),有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身高165cm以上。
2、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作风正派,无不良嗜好,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表达能力,自愿从事城管工作。
3、退伍军人或有城管工作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有意向者须持个人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明(原件和附件)并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到营前镇党政办报名。联系人:15070768868(黄队长)。
(二)、面试
报名者需携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行放弃,面试后择优录用。(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聘用和管理:经面试后择优聘用,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每月20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工资实行基本工资+绩效方式,每月2500元左右,其他待遇按照镇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对正式招聘人员实行工作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
营前镇城管队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