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吉安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与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参加体检人员为:结构化面试岗位入闱体检人员(含递补人员);入闱体检的医务人员(含递补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用A4纸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
并认真阅读《体检表》第2页体检须知,然后由本人按要求填写第3页项目,签名后于2015年12月22日将《体检表》交吉水县行政中心北楼(县政府)一楼县人社局139室,体检费280元交吉水县人民医院门诊部四楼财务科。2015年12月23日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空腹到吉水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大厅集中,统一参加体检。
3.考生如决定放弃体检,请于2015年12月21日前书面提出;决定参加体检的同志请尽量集中于12月20日上午发送短信至18979660682,短信格式为“XX,职位代码为XXX,决定参加体检”。
4.体检后将电话通知需复检人员,未接通知者为体检合格。请注意保持电话畅通留意我局电话。
5.体检合格者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4日前将本人的学籍或人事档案交县行政中心北楼(县政府)县人社局132室审核。(咨询电话:8689437)
6.体检后将进入考核环节,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特此公告
吉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8日
为了准确地反映您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均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本表第3页受检者照片统一由人事(考试)部门粘贴,并加盖公章。
4、本表第3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9、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