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工会工作队伍建设,提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素质,决定公开面向社会选聘2015年工会工作协理员和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现予公告。
一、选聘数量及条件
(一)选聘数量:
1、工会工作协理员共计40名,其中一类21名、二类19名(具体见附件:赣州市总工会招聘2015年工会工作协理员职位表)。
2、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1名。
(二)选聘人员条件:
1、工会工作协理员选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勇于创新,善于实践,乐于奉献。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3)身体健康。应聘第一类协理员(有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聘第二类协理员(后备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工会工作经验的优先)。以上有关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
(4)会电脑操作。
2、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选聘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群众工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女性年龄在22—55周岁(1960年7月31日至1993年8月1日之间出生),男性年龄在22—60周岁(1955年7月31日至1993年8月1日之间出生)。
(5)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会计师或财会人员,熟悉集体协商工作的党政部门、人社部门、工会组织和企业的离岗、内退及退休人员。
二、选聘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至1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1、选聘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详见附件一《赣州市总工会招聘2015年工会工作协理员职位表》。
(2)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填写附件二《赣州市工会工作协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3)选聘岗位类别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必须达到1:2以上的比例,否则取消或调减选聘计划。
(4)资格审查由各县(市、区)总工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