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不断扩大的城市范围,强化城市管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我县城市品位的需要,经县政府同意,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城管局局长肖保东担任,成员由县城管局、县人社局派员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余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周忠敏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招聘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崇义县城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心城市管理工作,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三)身体健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完成聘用工作岗位任务,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其他条件。
(四)户籍为崇义县户籍(含现户籍在外的原崇义籍高校毕业生);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退伍军人、司法警察、体育院校专业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招聘岗位
男性城管协管员3名,女性城管协管员1名。
六、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
函、网上报名。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9日至15日。
(三)报名地点:崇义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办公室(珠岭新
村路32号)。
(四)报名应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有效证件及近期一寸证件照片2张,所有证件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
由县城管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12月18日。
八、考试办法及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一)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计算比例计入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三)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