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招聘交通协管员公告
2013-09-27 18:12:29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南昌经开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以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交通协管员,现发布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条件(一)招聘岗位交通协管员16名
根据南昌经开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以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交通协管员,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交通协管员16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心里素质好,协调能力强,志愿从事交通协管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责任心强。
2、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要求男性,高中(含)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2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在本市有固定住所,退伍军人及警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采取面试与政审考核方式进行,主要程序包括信息发布、组织报名、面试、体检、政审考核、公示聘用等。
1、信息发布、组织报名:招聘信息定于2013年9月25日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发布,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庐山中大道经开区交管大队二楼秘书科,联系人及电话:邓飞13576917289。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2张,真实、准确的填写有效报名信息,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招聘条件进行人员资格初审。报名人数须达到招聘岗位数2:1以上,低于该比例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2、面试:面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总分100分。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体检: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遇名次并列的,一并进入。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具体实施,体检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在体检及考核过程中,因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4、政审考核:考核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区纪检部门进行,主要对拟聘用人员资格复审和政审考核,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公示聘用:对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南昌经开区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公安交通管理大队通知试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由区人才交流中心按人才派遣方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人员待遇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000元/人,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能适应工作的,核定月工资1600元/人(不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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