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消或调减岗位。根据《公告》要求,递补后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即等额入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笔试成绩须超出该类合格线20%(含)以上者方可入闱面试,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对因考生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况导致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所有考生面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因上述原因,报考南丰县卫生局人民医院(207171484)等职位的考生,因其面试成绩未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数,故取消(调减)了6个招聘岗位(见附件)。另南丰县中医院207263504职位和临川区河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5256464职位无人参加面试,该2个职位予以取消。
二、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13日至19日,如对以上入闱体检对象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根据《公告》规定,对面试后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不进行递补。体检有关事宜在公示结束后另行公告,敬请入闱考生密切关注,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三、监督电话:0794—8222130,8282020。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