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3-09-21 16:37:16 来源: 评论:0 点击:
县直有关单位: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3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实施方
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9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安字〔2009〕12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向全县公开招聘5名城管协管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安福县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海泉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昔章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刘 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黎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罗德才 县财政局局长
彭 莉 县编办主任
刘德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
金季涛 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张 伟 县城管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人保局,由金季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依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统一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录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名额:公开招聘城管协管员5人,其中:男性3人,女性2人。
2、招聘对象:我县未安置的城镇户籍退役士兵、退伍士官;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7米以上,女身高1.57米以上;
(3)退役士兵、退伍士官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其他人员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经济管理类、语言与文秘类(含汉语言、外国语言)、公安类、体育学类、城建规划类、建筑建设类、城市管理(监察)、法律;
(4)年龄为:男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女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毕业或退伍后未受到过法律处罚;
(6)2013年8月31日及报名时均具有我县城镇户籍。
四、招聘程序和步骤
1、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1日。
(2)报名地点:安福县人才交流中心(县人保局4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退伍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免冠1寸同底近期照片4张,交报名费100元;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填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21日报名成功,即可领取准考证。
2、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3、考试考察步骤
采取先体能测试,再进行笔试、面试、体检的办法进行。
(1)体能测试:2013年9月22日上午8:00所有考生在县体育中心集中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参照招考公安人员体能测试项目。经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为90分钟,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为准。笔试内容为城市管理执法相关法律知识、时事政治知识和公文写作。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法规常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和自我情绪控制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二项相加,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闱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一星期后,无异议则进行体检。如出现入闱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者,则取笔试成绩高者入闱。因体检不合格淘汰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待遇
1、面试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城管大队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所招聘人员试用期三年,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并按规定办理社会基本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2、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优秀者报县政府研究同意可转为事业编制,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安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
上一篇:
2013年南昌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考试总成绩及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
下一篇:
吉水县201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