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黄县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2013-08-07 12:27: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根据《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精神,为确保我县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省统一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按总分从高到低录用。
二、资格复审
面试入闱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所有证件均需复印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于2013年8月1日—2日上班时间到宜黄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资格复审者按自动放弃论处。2013年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由于时间关系暂未拿到教师资格证书,资格复审时须持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开具的符合认定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教师资格要注明种类及任教学科。
对资格复审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含原报本岗位及调剂到本岗位的未入闱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不符或放弃面试时产生的空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递补。考生在原报岗位与调剂所报岗位均可递补时,可在这两个岗位中选择一个递补入闱。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如出现无人可递补的情况,现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入闱的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学科,入闱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低于60分的不录用,取消招聘名额。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对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第一批面试入闱名单及网上调剂公告》和《江西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调剂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四、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主要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为10—12分钟。美术类考生除说课外,增加现场静物素描技能考核,画板、铅笔自带;音乐类考生除说课外,增加歌曲清唱考核;幼师类考生除说课外,增加现场弹奏钢琴、唱歌、舞蹈技能考核,除钢琴和电脑外,其余道具自行准备,考核时间不超过12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美术、音乐、幼师类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
中小学教师招聘的说课内容为宜黄县中小学现统一使用的教材。小学语文、英语、音乐、美术为五年级上册,信息技术为第五册,体育为七年级全一册;初中语文、英语、信息技术为八年级下册,体育为七年级全一册;幼儿园为中班教材。具体说课内容临时抽签决定。
五、面试成绩评定
各学科面试组原则上设评委5人, 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在下一个考生面试完后当场公布。
六、面试工作安排
1、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7:30所有面试人员和工作人员到达县一中,8:00开始面试。
2、面试地点:县一中博大楼。
3、面试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省统一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面试地点。
4、面试分组。面试分6个组进行,分别是:①语文组:岗位名额8个;②英语组:岗位名额7个;③信息技术组:岗位名额6个;④音乐、美术组:岗位名额6个(音乐3个、美术3个);⑤体育组:岗位名额7个;⑥幼师组:岗位名额9个。
5、面试考点管理。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应试人员、面试评委和考点工作人员进入考点前均要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交监察人员统一管理,隔断与外界的联系。应试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透露任何个人身份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在全封闭的状况下,临时抽签决定说课顺序。
七、面试工作纪律
1、面试工作在以县政府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共同派人参加,教育局负责组织考生,监察局和人社局负责聘请外市评委和组织面试。
2、开通高考专用视频监控并全程录像。考生若有疑虑可拨打举报电话,监察部门将按规定查看录像。
3、凡入闱面试考生的直系亲属一律回避,不参加面试工作。
4、任何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单独或私自接触评委,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区域。
八、预录与体检
1、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人员按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两者之和计算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200分)×(50÷20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100)],并于2013年8月10日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时,面试分数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笔试中学科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如前两项均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师范类专业者优先。
2、2013年8月16日统一组织拟聘对象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九、 审核与报批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审核(拟聘对象必须及时提供本人人事档案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和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未婚证明);根据审核情况,拟定聘用人员,报请领导小组研究后张榜公布。对因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未预录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十、聘用
经审核合格批准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如有自动放弃者,不足名额则按成绩排序依次替补,不服从分配者按弃权论处。新招聘人员的工资从2013年9月1日起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标准发放。新招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人事关系转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十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宜黄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双龙(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陈巧平(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郑建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谢招生(县教育局党委书记)
成 员:雷 电(县财政局党组书记)
李宜瑞(县教育副局长)
罗玉良(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罗小刚(县监察局副局长)
熊国华(县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教师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李宜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十二、本招聘方案由宜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4—7602679 举报电话:0794—7610201
宜黄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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