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县城初中、小学师资力量,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为广大教师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继续从农村中、小学选调教师到县城初中、小学任教,以逐步解决县城初中、小学师资缺少等问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牵头,县人保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二、选调科目和人数
(一)初中(28人):语文1人、数学2人、物理6人、化学3人、历史4人、音乐2人、政治4人、地理3人、生物3人。
(二)小学(92人):语文31人、数学29人、英语11人、体育6人、音乐6人、信息技术5人、美术4人。
三、选调条件
(一)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敬业爱岗;
(二)参加工作时间:现在编在岗且2011年9月及以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公办中、小学教师(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已转正的的教师,不含思源学校、三中教师);
(三)年龄:46周岁及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小学教师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五)报考小学语文、数学不受专业学科限制,报考初中必须与现任教学科相同或所学专业对口;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对口专业;
(六)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其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必须专业对口;
(七)现任初中教师(音体美除外)不得报考县城小学教师,小学教师符合以上条件的可报考初中教师;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2011年9月以来,受到县局及以上通报批评或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2011年9月以来,不专心本职工作,每年连续擅自离岗半个月及以上者;
3.2012年9月以来每年累计事假2个月,累计病假6个月以上者(法定假除外);
4.正在立案查处者。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7日—8月9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体局第三会议室
(三)报名材料:
1.本人申请书,任教学校的中学校长或中心小学校长在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
2.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4.教学业绩证明。证明由任教学校出具,任教学校的中学校长或乡(镇)中心小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证明的内容为:(1)任教年级;(2)每周任教课时;(3)任教科目;(4)教学成绩排名:以2012年和2013年每年6月份所任班生均期末考试成绩或毕业统考成绩排名为依据(农村小学以乡镇为单位、农村初中以片为单位,任教同一科目几个班级或不同科目就高不就低,按所任班级最好成绩计算排名),并注明本科目生均分在本片(指初中教师)或在本乡镇(指小学教师)共几个班排名第几;
5.其它加分项的原件和复印件;
6.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考试(测试)时间
1.8月15日进行笔试;
2.8月16日进行音、体、美专业测试。
六、考试(测试)内容
(一)笔试
初中教师考试内容为本科目高中知识,总分150分;小学教师考试内容为本科目初中知识,信息技术为本科目专业知识,总分120分。
(二)专业测试
1、音乐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1)清唱。自选歌曲一首(25分);
(2)乐器。自选乐器演奏曲目一首(25分);
(3)视唱。考生临时抽取一首清唱。考生抽取视唱题目后有3分钟的准备时间(25分);
(4)舞蹈。考生自选舞蹈,可用伴奏(25分)。
2、体育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1)往返运球投篮(25分);
(2)立定跳远(25分);
(3)100米跑(25分);
(4)800米跑(25分)。
评分标准见附件:《2013年永新县选招体育教师测试评分标准》;
3、美术科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
(1)素描(35分);
(2)速写(35分);
(3)色彩(30分)。
1.教师上课、说课竞赛加分
级别 分 值 类别 | 教育部主办 | 省教育厅 主办 | 市教育局主办 | 县教体局 主办 |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一 等 | 二 等 | 三 等 | 一 等 | 二 等 | |
分值 | 6 | 5 | 4 | 5 | 4 | 3 | 4 | 3 | 2 | 3 | 2 |
2.综合性荣誉加分
分 级别 值 类别 | 中共中央国务院 | 省委、 省政府 国家教育部等 | 市委、市政府、省教育厅 | 县委、县政府、市教育局 | 县教 体局 |
优秀教育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十佳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 | 10 | 8 | 6 | 4 | 2 |
(二)教学业绩加分
以2012年和2013年每年6月份所任班生均期末考试成绩或毕业统考成绩为依据,报考教师的教学成绩生均分在全片(指中学教师)或全乡镇(指小学教师)学年排名加分如下:只有一个班的任课教师,如工作认真,教学效果较好,加4分;两个班获第一名加5分,获第二名加2分;三个班获第一名加6分,获第二名加3分;四个班获第一名加7分,获第二名加4分,获第三名加2分;五个班及以上获第一名加8分,获第二名加5分,获第三名加3分,获第四名加1分;
报考音、体、美、信息技术科目的教师不加教学业绩分。借调在县城学校的教师其教学业绩由借入学校出具业绩证明。
(三)教龄加分
教龄每周年加0.8分,由本人写一份加分申请,注明自己的简历、教龄总数,学校核实后校长签署明确意见并签名盖上公章(教龄的计算办法是用从事教育工作的年头数减1)。
八、确定人选
1.考试结束后,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调人员(总分为各项加分和文化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之和)。如果末位人员总分相同,则按笔试或专业测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选调人员。选调的教师分科目抽签确定任教学校;
2.在文化考试前对教师的各项加分和考试后对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网和教育网上进行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监督电话0796-7731137。
九、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下年不准报考;学校出具假业绩证明的,要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其本人和学校领导在今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时都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并在全县教育系统内通报批评;
2.参加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和相关用具;体育科考生可穿短钉钉鞋;音乐科考生还要带好乐器一件(钢琴由考点准备);美术科老师自备绘画工具;
3.选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为1:2以上才可开考;
4.选调人员当年不能参加调入学校的职称竞聘,第二年在有余岗的情况下可参加竞聘,没竞聘到就低聘到下一层级,在报考时签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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