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招聘执法协管人员补充公告
2013-06-16 12:23: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履行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的协调、指导、审核把关工

      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履行兴国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兴国县国土资源局在县城规划区内的控违拆违工作和负责城市规划区内房屋征收的协调、指导、审核把关工作及其它相关工作,为充实执法力量,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执法协管员,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工资待遇:

      招聘的执法协管员工资福利及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四项社会保险按1750元/人、月(其中工资福利1250元/人、月,四项社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500元/人、月)。

      二、所录取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兴国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一聘,合同期满并考核合格的,可选择续签合同或自行择业。

      三、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10日

      四、考试地点:县城市规划区控违拆违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考试时间:2013年6月14日 

      六、考试方式:面试打分(100分)

      面试成绩按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反应、思维观念等方面的综合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七、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的差额,由未参加体检的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体检费自行负责。)

      八、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者,领导小组统一政审考察。

      九、公示: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提出拟招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十、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录用人员名单,经批准后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0797-5313689

      地址:凤凰大道3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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