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凡参加了2013年5月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抚州市201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前,能提供相应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可网上打印成绩单),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实后,可视为取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包括护理类、检验类、药学类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等医疗卫生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通过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的证书为相应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招聘岗位还要求提供医师和护士执业证书的需另外提供相应执业证书,不包含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内)。
特此通告。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 州 市 卫 生 局
2013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