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2013-05-07 12:51: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确定。根据《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各县(市)入闱


  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确定。根据《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各县(市)入闱面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及面试等,由各县(市)组织进行。为做好我县入闱面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赣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我县入闱面试考生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5月9日-10日

  (上班时间:8:30-12:00,15:00-18:00)

  地点:兴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入闱面试人员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前来资格审查:

  ①笔试报名表;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③毕业证(学位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笔试准考证;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证明)(证件需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⑥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已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育办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其它事项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50元,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赣州市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笔试”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兴国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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