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事业人员招聘的统一安排,现将报考寻乌县事业岗位入闱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5月9日-10日。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寻乌县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县行政大楼411室)。
三、须提供的材料:
1、考生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缴交面试费: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
五、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六、其他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3、放弃或取消资格的岗位,按市人社局招聘方案“笔试”规定中第4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寻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