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当前环保问题日益突出、环境污染纠纷日益增多、环保任务日益繁重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与执法工作,推动我县环保工作提速提质提效,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合同制环境监察协管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事业,认同环保文化。
2、团队精神好,大局观念强,能吃苦耐劳,能从事夜间及节假日工作和应急工作。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懂电脑操作。
4、男性,年龄20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0日至1994年12月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无残疾,身高 1.65米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全日制在读学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工资及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内1300元/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后1750元/月。
2、福利待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按县临时性岗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3、其他福利待遇与县环保局机关在编人员等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10日至2014年12月19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
(2)报名地点
兴国县环保局办公室(十字街39号)。
(3)联系人:谢高洪,联系电话:0797—7790988。
2、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复员退伍军人提供复员退伍军人证书)、有关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由县环保局办公室会同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当场告知报名者资格审查结果。
当报名比例小于1: 3 (不含3)时,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
3、考试
(1)考试类型: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总分为100分,笔试、面试占分比为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