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根据工作需要,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官山保护区管理局是隶属江西省林业厅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位位于宜春市宜丰县境内。主要从事官山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管理。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岗位名称 | 名额 | 岗位条件 |
资源监测管理 | 1 | 林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本科阶段为林学或园林专业,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因经常到野外工作,适合男性。 |
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必须是全日制计划内统招,并要求同时取得了学历和学位,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5日—2014年11月18日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带好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到江西省宜丰县新昌东大道319号,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二楼办公室。
(2)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795—7133805 联 系 人:熊薇
(3)网络报名。通过E-mail:103389632@qq.com投送报名表和个人简历。
四、考核、资格复审与面试
1、考核方式:应聘人员直接到我单位进行岗位实习(实习时间为半个月),实习后组织进行综合能力素质考核(考核内容为与招聘岗位专业相关的知识及综合素质)。
2、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如出现无实习人员情况,符合条件的也可直接参加面试。面试前进行资格复查:须提供的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复查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做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3、面试由省林业厅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1、根据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省林业厅组织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4、对经考核、面试、体检、考察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经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人员,由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人事代理)。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对本次招聘人员先采取人事代理方式(自行办理),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及省编办同意核编后,再酌情办理相关调入手续,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5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