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余府发[2008]34号)、《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与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现就做好新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根据公告岗位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的入闱面试人员(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人到10人之间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入闱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一起入闱。(具体名单见附件1,报考已先进行了专业测试的岗位人员除外)。
二、资格审查时间:2014年8月11日上午8:30-下午17:30(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资格审查地点: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毓秀东大道)。
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择业代理协议书、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会计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以上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2套复印件)。②考生系新余市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③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设置的岗位条件,参照《江西省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考生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婚育证明(见附件2)。
3、对资格审查中因资格不符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递补出现并列分数时一并入闱。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后,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不递补。
咨询电话:0790—6736011
附件:
1、新余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1).xls
婚育计生证明格式(附件2).doc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