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赣州市发改委及市物价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2013-06-18 13:32:36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考选职位分A、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考选职位分A、B两类:

  A类:市发改委机关岗位,考选2人;

  B类: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岗位,考选1人。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人员必须为组织人事关系在我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且符合交流进机关条件的市、县(市、区)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政治素质良好,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公道正派,社会关系清楚。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3.进入公务员队伍满2周年(2011年7月31日以前进入公务员队伍)。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档案记载年龄为准)。

  5.工作表现好。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2011年录用的在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6.身体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政审考核、体检、公示、调动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至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一号楼四楼1404房。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报考:

  1.《赣州市发改委及市物价局公开考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样附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5.2011年、201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2011年录用的公务员需提供《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属县(市、区)科级干部的,还须持当地组织部门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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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审查

  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考选计划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调减或取消考选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领取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一号楼四楼1404房。

  (三)笔试

  2013年7月13日上午组织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学技术、市情、文秘写作等方面,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理论素养、政策法规水平、文秘写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考选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并通知其本人(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人选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举止仪表等。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分由高到低,按考选计划数与政审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核对象并通知其本人(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政审考核对象名单在相关媒体上公布。

  (五)政审考核

  对政审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若政审考核通过人数低于考选计划数,则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政审考核对象。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用资格。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按考选计划数提出拟录用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在其工作单位和有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咨询电话

  赣州市发改委办公室:0797—8391239,8391270。

  相关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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