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垃圾丢手指给我们的警示
【背景链接】
11月3日,湖南株洲女子周婷因和同车的丈夫乱扔垃圾,与一名环卫工发生争执。结果被对方用菜刀砍断了她的中指。当事环卫工在被公安部门抓获以后,依然情绪激动、愤愤不平:“我扫得干干净净,起码要尊重一下吧!”“一定要强制管好这些人!”(11月5日 新华网)
【原因分析】
周婷乱丢垃圾固然不对,但劝诫、批评甚至罚款给予警示和教育即可,大可不必“动刀”。然而,抛开案件本身,我们不得不反思,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种“小事情大悲剧”的现象。
1. 环境保护意识淡薄。乱丢垃圾的行为说明了社会中部分人文明素质较低,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淡薄。
2. 人与人之间,职业与职业之间,或者是单位内部各环节之间,相互尊重的意识在某些时候是严重缺失的。比如有一些人认为,环卫工就是扫垃圾的,“我不乱丢垃圾,要你干嘛!”此前不久,重庆市一位黑衣女子,不仅乱丢垃圾,还当街羞辱劝阻她的环卫工。
3. 社会上一些不公现象造成了一些人心态的失衡。“达”者不能“兼济天下”,而“贫”者又不能“独善其身”,某些权者、富者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而部分贫者、穷者则又难免仇官、仇富。一件小事不如我意,一句抱歉没说,捆绑在炸药包上的导火索一点就“燃”,结果必然伤人伤己。
4. 法律意识淡薄。一点很小的矛盾,就造成了人身伤害悲剧的发生,可见,部分人法律观念和守法意识的淡薄。
【对策建议】
1. 加强道德教育,提高人们的社会公德。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员,生活在其中,我们需要遵守社会公德,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树立文明意识,树立平等观念,尊重他人、尊重劳动。
2. 调节收入分配,减小贫富人群收入差距,用经济地位的平等实现人与人之间人格尊严的平等。
3. 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全社会要形成关注弱者、关爱他人的社会环境,鼓励和赞扬友善行为和大爱举动,讨伐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
4. 用法律武器惩戒违法行为。对于严重侵犯他人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的违法行为,要运用法律武器来给予严厉惩罚,保障和谐社会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