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景德镇市2015年中医医院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公告》要求,现将景德镇市2015年中医医院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8月17日 上午9∶00至11∶00
二、资格审查地点: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沿江西路59号五楼509室)。
三、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
四、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中要求的其他各类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需要出示证明的原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在职在编的人员还需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场报名已经提交复印件和照片的考生不需再提供)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的考生,需提供有效证明。
五、资格审查工作由景德镇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入闱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虚假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其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监察室: 0798-8516721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98-8520118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 0798-8509859
附件:《景德镇市2015年中医医院公开选聘高素质人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景德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