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前一阶段省人社厅组织的《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入闱者将参加我局组织的专业面试。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请各单位打印考生本人报名表以便审核,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l 《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在报名系统打印);
l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如英语等级证书)、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出具,均需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5日上午9:00-10:30。
3、资格审查地点:江西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南昌校区(南昌市京山南路23号,原省地矿局教育中心院内)
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或未按时到达的考生按弃权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三轮,递补的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二、专业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12月16日一天,地点为江西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南昌校区(原省地矿局教育中心,院内有食堂及宾馆住宿)。
2、请仔细阅读《面试考生守则》(附件)。
江西省局人事教育处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
江西省省直事业单位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前到达候考室,迟到的按弃权处理。
二、考生的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确定,抽签应于当天面试前在候考室封闭进行.考生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领进入备课间或面试考场。
三、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器材,不得与候考室外的人员联系、交谈,未经允许不得出入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候考室工作人员报告。
四、考生不得携带包括空白纸和笔在内的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面试后不能带走面试试题。
五、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领到候分室等候公布成绩。等候期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得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或大声喧哗,也不能返回候考室。
七、考生要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1、穿制式服装;2、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面试场地;3、考生面试后返回候考室;4、在面试考场附近逗留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