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为切实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品德与个人素质并重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较好的业务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具体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
1.综合文秘岗(1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的综合管理工作经验。文字功底扎实,综合素质较高。要求汉语言文学、文秘学、新闻学、法学等专业毕业;
2.房屋管理岗(6人)。专业不限,要求沟通表达能力佳;
3.计算机系统管理岗(1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等相关专业。
以上招聘岗位需到一线现场工作,较适合男性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发布招聘信息、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11月14日至11月22日)
通过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4日-11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不报名)
2.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报名地点:赣州市赣南大道1888号金色春城小区77栋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2楼综合部。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97-7302606
3.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③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报名表》。
(三)资格审查
由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将电话通知参加面试。
(四)面试
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组成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适应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分别按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如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考生面试的人际沟通能力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拟体检、政审对象,在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进入体检、政审。
(五)体检及政审
确定的政审对象,由公司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条件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政审主要审查政治品质和有无违法违纪方面问题。
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审对象(如遇同分时,则按考生面试的人际沟通能力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或递补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赣州人事人才网、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查无实据者,与我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聘用
1.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2.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薪酬方案执行。
四、组织领导
由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归赣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