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西修水县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公告
2017-03-04 18:38: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充实团县委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二、选调名额和时间安排

 为充实团县委机关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团县委机关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中符合条件人员均可参加报名。

  二、选调名额和时间安排

  此次共选调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从2017年3月8日至15日

  三、条件和资格

  1、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有志于从事共青团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限男性;

  4、201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规定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

  6、身体健康、事业心强、作风正派;

  7、无违纪违法和计划外生育行为。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通过修水电视台、修水报、县人民政府网、修水共青团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公布选调范围、名额、条件与资格、选调程序等。

  2、公开报名。凡符合条件者可持单位介绍信直接到团县委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携带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人员少于3人取消公选。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团务知识、综合分析、政策理论水平及文字表达能力等。按职位数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选取人员进行面试(与入闱对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考试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超过选调名额,则通过面试加试确定选调入闱对象。

  5、组织考察。按1∶1比例确定入闱对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德、能、勤、绩等现实表现情况,考察阶段发现明显不能胜任工作者,取消入闱资格。

  6、公示与体检。按照选调计划数1∶1确定拟入闱对象,公示期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入闱对象进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7、确定人选。由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调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8、办理调动手续。拟调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联系电话:0792—722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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