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政府赣政办抄字[2016]19号《抄告单》精神,决定从全县各乡镇、县直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调工作人员到赣县慈善会工作,为保证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选调岗位及计划
县慈善会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及范围
县内在编在岗的乡镇、县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工作经历且具事业编制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3.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三等甲级等级证书和一定的文字功底。
4. 2014、2015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正式调动等环节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赣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4月15日考生直接到赣县民政局办公室报名(地址:赣县赣新大道103号,联系电话:0797-4441443)。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必须持加盖单位印章同意报考的报名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考核手册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由受理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本次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选调公告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面试
已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结构化面试。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