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讲解员紧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讲解员。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3人)
(一)县吉州窑博物馆讲解员1人(全额拨款)。
(二)县革命烈士纪念馆讲解员1人(全额拨款)。
(三)县吉州窑保护管理局讲解员1人(全额拨款)。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人员中选调。选调人员包括在本县2015年服务期满需要安置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二)选调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且正在调查之中未作出结论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未满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未做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选调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吉安县政府网发布公开选调信息。
(二)报名。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及个人简历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名。
(三)资格审查。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发现有严重生理缺陷不能胜任岗位的,则劝其退出报考。
(四)考试方法。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前组织培训。
(五)每个选调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如未达到,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体检和考核。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每职位拟选调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时则学历高者入闱。如学历相同时,以年龄小者入闱)。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档案审查和考核。若体检、资格审查、考核不合格,则在同一个职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经考试、体检、资格审查和考核合格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9月25日。
(二)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7日。请考生在10月15日来县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在吉安县政府网公布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本方案由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讲解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吉安县人社局人资股 0796-8431221
原标题:2015年吉安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讲解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