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市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招聘公告
2015-08-15 23:21: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赣工通字(2015)8号<<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上饶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招聘单位岗位序号岗位专

根据赣工通字(2015)8号<<江西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队伍建设的通知>>,上饶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单位岗位序号岗位专业要求人数
市总工会01法律、中文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或中文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的男性。

2、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工会工作,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善于、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身体健康, 精力充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分析思辨和处理问题能力。

4、具有工会、司法、律师等相关工作经验,家住市城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岗位职责

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工作主要负责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为企业和职工答疑解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指导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等。

四、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3日—8月23日,截止时间为8月23日17时30分。应聘者报名时应递交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采取现场报名(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上饶市总工会(带湖路36号华鑫商务酒店二楼),电话:0793-8268802。网络报名由个人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到邮箱:srbfzx@126.com。通过网络报名的应聘者在面试时提交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录用

经市总工会考核(考试),审核确定录用。

六、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基本工资1940元,各项补贴809元,其它待遇与市总同类人员相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签订劳动关系合同,档案由市人才交流中心保管。

七、管理

上述人员一经聘用,参照市总机关工会工作协理员管理办法管理。

八、其它事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本公告解释权在上饶市总工会。

原标题:上饶市招聘工会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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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doc

上饶市总工会

201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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