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地推进我市旅游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经研究并报经市编委同意,赣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赣州市旅游监察大队)(以下简称“市质监所”)面向全市旅游系统公开考选2名工作人员,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公开考选对象范围
1.质监所面向全市旅游系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或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公开考选2名工作人员。
2.编制、人事关系不在我市的人员,不列入公开考选的对象范围。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旅游管理类、法学和中文专业。
2.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报考工作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6月1日前参加工作)。
3.工作表现好,近2年(2013年、2014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考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选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试用、办理调动等环节和程序。
㈠发布考选公告:2015年8月3日起在赣州市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赣州旅游网等媒体发布公告7个工作日以上。
㈡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11日— 8月13日,上班时间接受报名(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市政中心1号楼192室(市旅发委会议室)。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推荐介绍信(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须经当地组织部门同意);
(4)2013、2014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照2张。
(6)填好《报名登记表》,并贴好照片(2份)。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考选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考选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请报名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8月20日至8月21日正常上班时间到赣州市旅发委1970房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㈢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等能力素质,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在发布广告的网站上。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考察、体检、试用
1.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进行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每个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闱考察对象(如遇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考察)。考察对象在发布广告的网站进行公告。
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原则,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和公开考选职位的适应程度,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注重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百分制折算考察对象的总成绩。
2.体检。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试用。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试用人选,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如无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则将拟选调人选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只转党组织关系。
㈤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退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除获组织提拔等特殊原因,原则上3年内不得调出。
四、咨询电话:赣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0797-8398863;联系人:肖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