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昌市青山湖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工作公告
2015-07-07 17:33:30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招商引资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充实到招商部门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原则方

 为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招商引资对我区经济转型升级的引领作用,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充实到招商部门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组织考察、择优选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共计10人,其中,面向全国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3人专职从事招商工作,面向全国招聘编外合同制管理专职招商人员7人。

三、资格条件

参与此次招聘的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行和道德修养,为人正直,作风正派;

2、热爱招商引资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良好的沟通与组织协调能力;

3、善于学习,知识面广,掌握一定的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的相关知识,对招商信息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较强的领悟力;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在编在岗人员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编外合同制管理人员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8、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招商资源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用: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基本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区专职招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负责具体操作实施。

1、发布公告。通过省、市、区级媒体、网络、报刊等宣传媒介,就招聘工作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发布公告。同时,下发书面公告至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区内各单位将招聘信息通知至本区符合资格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积极鼓励和引导区内干部报名参加。

2、报名审查。根据个人的身份,按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两种类别报名。报名人数一般要求达到岗位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比例,经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是否降低该职位的开考比例或对职位数作相应减少后再开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8日至7月20日。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提交至区招聘办进行资格审查,最终确定报考人员名单。

3、面试(80分)。

⑴面试内容: 总分为100分。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一类别岗位多个考场的考生成绩进行修正计算,即考生的最后面试成绩=(本类别岗位的总平均分÷所在考场的平均分)×考生面试成绩。

⑵面试时间: 报名截止日后10天左右。

⑶面试地点:待定。

4、组织考察(20分)。按照修正计算后的面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线确定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考察范围。由区招聘办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了解情况,得出考察对象的考察环节得分。

5、综合计分。将面试折分、考察得分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80%+考察得分。将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提交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用人选。

6、体检。按照选招人员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参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经体检身体不合格人员,则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7、公示录用。将拟用人选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且经组织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选用,所造成的空缺名额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递补。公示合格的在编在岗人员办理正式调动手续,编外人员安排进行岗位试用。

五、人员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在编在岗人员

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按规定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正式手续,调入区内招商部门工作,保留原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按在编在岗同类人员标准执行,参加全区在编在岗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统一的绩效考核。

(二)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

公示合格的编外聘用合同制管理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表现良好,经考核能够胜任工作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不纳入编制管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青山湖区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聘期内按年度对其进行招商实绩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评先评优、奖惩激励等直接挂钩,并作为聘用合同续订、终止的重要依据。

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试用期待遇为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实行年薪制,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工资年薪6万元(包含个人缴纳部分五险一金),实行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按年发放,依据青山湖区编外合同制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按照个人招商引资实绩确定绩效工资,有突出贡献的,按相关情况给予突出贡献奖励。编外聘用人员依法办理“五险一金”,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为缴费基数。

六、有关要求

1、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组织公开招聘期间设立专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出现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进行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选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参加招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参加招聘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七、报名审查事宜

1、请于7月8日9:00——7月20日17:00登录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报名。报名时,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要求,根据本人身份(在编人员或编外人员)认真填写《2015年青山湖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

2、报名结束后,请于7月22日9:00——7月24日17:00携带《2015年青山湖区公开招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表》(个人签名)、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区招聘办(地点:青山湖区人社局,地址:南京东路699号主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请关注南昌市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zw/)。

本公告由区招聘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8100174;

监督电话:0791-88100140。

南昌市青山湖区专职招商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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