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安市本级和吉州、青原、井开区合同制消防员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为优化合同制消防员结构,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录取人员予以适当调整。具体如下:
1、灭火救援岗位,按实际报考207人和1∶3的比例,招聘录取69人。
2、火场宣传岗位,按实际报考154人和1∶3的比例,入围51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前14名录取为火场宣传员,从第15名开始,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双向自愿的原则,调整19人录取为灭火救援员(女考生除外)。
吉安市合同制消防队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