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巡逻队员20名,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无违法违纪问题,品行端正。
2、男性,身高170cm以上,具有宜春市户口(含各县市区),大专以上文化(退役士兵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具体参照公安部招录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3、年龄18至25周岁(1989年11月至1996年11月出生)。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
报名地点:宜春市公安局明月山分局特巡警大队一楼会 议室
联系人|:叶警官(联系电话:15879505959)。
三、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和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
2、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4张。
3、非2014年退役的士兵均需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四、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与体能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笔试主要考核文化知识。体能主要测试(1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1000米跑);体能成绩实行百分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成绩标准》,持有“优秀士兵”、“优秀班长”、“党员证”、“驾驶证”等证件在总成绩的基础上,拥有一证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2、体能测试;3、文化考试;4、政审;5、体检。
六、聘用人员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月工资2000元,按相关标准缴纳三险,包食宿。
宜春市公安局明月山分局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