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91年3月,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高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成立于2008年6月。为优化高新法院队伍结构,充实一线办案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选调4名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岗位
面向江西省法院系统,选调在职法官4名。其中,执行岗位3名(限男性),审判岗位1名。
三、选调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审判执行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全日制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法官资格,且独立办案三年以上,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理论水平;
5、历年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刑事处分记录;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全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省法院系统调解能手”,或者获得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以上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时间:2014年10月29日
在南昌高新人才网(http://www.ncgxrc.com)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为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报名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11月2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法官任命文件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自荐材料。另提供《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由南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人社局)、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负责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所要求的选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合格的,通知其本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与笔试,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考试成绩将在南昌高新区人才网、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网公布。
(五)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根据面试和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予以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通过调阅档案、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廉进行全面考察。如出现考察对象自愿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动产生空缺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选调
考察合格的,经高新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对象调入后,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协议。公示未通过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高新七路192号高迅大楼一楼,乘5路、231路至高新区公交停车场后按指示牌前往)
咨询电话: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0791-88162983;联系人:万先生
南昌高新区人才中心 0791-88194610;联系人:李先生
南昌高新区管委会人社局 0791-88161032;联系人:李女士
南昌高新区工委组织部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29日
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报名表
姓 名 | 性别 | 民 族 | 贴 相 片 | ||||||
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婚姻状况 | ||||||||
身份证号码 | 工作年限 |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学位 | ||||||||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报考岗位 | 联系电话 | ||||||||
个人简历 | |||||||||
家庭主要成员 | 关系 | 姓 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奖惩情况 及主要工作业绩 | | ||||||||
以上资料若有伪造或失实之处,填表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表人: 201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