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九江市合同制消防员(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招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体能测试、笔试工作已结束,进入资格审查及体检程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调整事宜
按照《公告》,合同制战斗员的招收对象年龄在18-30周岁,有岗位要求的特殊工作经历方可放宽至35周岁。由于车船驾驶员岗位(100401002)第一名考生属超龄,不符合岗位要求,且无人递补。现根据实际情况将招聘计划调整为:战斗员岗位(100401001)削减为26个计划;车船驾驶员岗位(100401002)削减为2个计划。
资格审查及体检统一集合时间及地点:
集合时间:2014年9月25日8:00
集合地点:九江市消防支队(开发区长江大道)
联系人:李淳(18720196002)
考生请空腹按规定时间到达集合地点。集合后先进行资格审查,再进行体检。
资格审查事宜
资格审查对象:见附件。
资格审查时间:请拟入围体检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4年8月26日8:00至9:00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要求: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简历、本人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无特殊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条件的,取消入围资格。
体检事宜
一)体检的原则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竞争、择优的原则。全面、客观、准确地检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应聘人员的身体素质。
二)体检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三)体检的方法
考生实行封闭式体检。医务人员和考生均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按抽签顺序进行体检。
四)体检的项目与标准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五)注意的事项
(1)体检考生体检须于规定时间之前空腹到达体检指定的地点,未到达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前数日请不要剧烈运动、不要熬夜、不要饮酒,注意清淡饮食。
(3)体检留尿时请特别注意留取中段尿。
(4)每位考生须带好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书写笔、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5)考生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否则按规定清理出场,取消体检资格。
(6)体检时,考生不得请人代检,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在本市范围内报考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合同制消防员。
四、监督、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12333
九江市人社局事业科:8211587
九江市应急办:8181875
九江市消防支队:8333666转6020
本次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9月22日